老子最为人所熟知的观点,莫过于“道法自然”。他认为,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遵循着某种规律,这种规律就是“道”。道不是人为的,而是自然而然的。在治国、治民方面,老子主张“无为而治”。这里的“无为”,并非消极放弃,而是指顺应自然规律,不强行干预。通过“无为”,可以达到“无不为”的境界,即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。
近日,重庆大足区公安局玉龙派出所教导员罗勇、民警倪寅、冯宇可、孙文汛带队,在玉龙镇辖区大土社区、溜水社区、玉峰社区、东兴村、黄桷村、清源村、新益村、玉龙村、长沙村等11个村社开展了“警民直通车·向群众报告”实践活动,邀请了110余名各村社干部及群众参与。
活动现场(大足区公安局供图)
活动现场,民警向群众介绍了近期玉龙镇重要警情以及派出所近期重点工作。在各个村社,民警分别开展了安全宣传课,提醒大家暑假将至,气温升高,居民用电以及前往水边、湖边乘凉的需求日盛,一定要注意安全。随后,民警利用问答形式向群众科普宣传,告诉夏季用水用电的安全小知识,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水域安全,千万不能进入鱼塘、湖泊等野外水域游泳。此外,民警还将防火防盗、应急处置、避险自救等知识“送上门”,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。
下一步,玉龙派出所将继续深入辖区,广泛听取群众心声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,让群众治理的基础更加广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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